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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律师垫资诉讼分享:女子发不雅照给房东问方便睡你吗?被拒后持刀威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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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10-01 08:56

女子发不雅照给房东问方便睡你吗?被拒后持刀威胁

成都律师垫资诉讼 2023-10-01 08:56

来源:律法之说 大风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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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退后,听到没有啊!你不要进来!”9月18日,青岛女租客看房后骚扰男房东,遭对方“喝退”一事引发网友热议。

9月18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男房东的母亲处获悉,目前儿子已经报警处理。

>>>男子喝退女租客

“退后,听到没有啊!你不要进来”


网传视频显示,山东青岛一名男子正在屋里玩手机,门口一位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子提出要进来,被男子阻止。

“退后,听到没有啊!你不要进来,你但凡进来一步,我直接一榔头!”画面显示,男子手中的确有一把榔头在晃动。

女子起初不顾警告,仍试图往前近身,还说:“你再给我拍一下。”但在男子的呵斥警告下,这名女子最终退出了房屋。

图片女子手中握着一把疑似折叠刀

>>>女子被指性骚扰

“她发自己的裸照,对我进行骚扰”


男子在网上发布信息解释称,这名女子是9月14日通过携程和美团查到他家的电话,“她给我打电话说要租房,我就带她去看了房子。”

男子称女子QQ聊天一开始是正常的,“后来我带她看完房回来,她就一直给我发一些性暗示,包括她自己一些裸照,对我进行骚扰,我就拒绝她,我说我不想租你房子,然后她就直接持刀上门威胁恐吓,我把她赶出门外,就这么回事。”

随后,被拒绝的女子认为房东此举侮辱了自己,监控显示,她手持一把尖刀来到房东的门外,在门外的墙面上刻了一个“杀”字进行了威胁。

男子称女子是有意破坏,“她就开始对我那些广告牌,还有门进行恶意破坏。我们有什么深仇大恨呢,不就是不租给她房子嘛?”


>>>连线男房东母亲

二十来岁儿子未婚,该走程序就走程序


9月18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男子的母亲,证实此事的真实性。

这位母亲表示,儿子在青岛,她在国外,“他是我儿子,二十来岁,我儿子很年轻。事发后我儿子报警了。”

记者看到,母亲微信朋友圈里的图片显示,儿子高大英俊,一表人才。这位母亲表示不清楚儿子有没有谈女朋友,“我儿子没有结婚。”
记者询问,这名涉事女子是否因儿子的帅气动心,这位母亲回应称:“现在这个东西没法说。”

对于报警后处理进展,这位母亲则表示,因为不在国内,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的具体情况不清楚。

“我不在儿子身边,不是儿子打电话说,我都不知道。现在该走程序正常就走程序吧。”

>>>律师说法

女租客给房东发裸照涉嫌性骚扰


律师赵良善受访指出,女租客若色诱租房未果持刀威胁,“此举不仅破坏了私人财物,还是一种威胁、恐吓行为。”

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第1款规定,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赵良善认为,涉事女子给房东发裸照,涉嫌性骚扰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第5款规定,发送淫秽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可视情况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
赵良善建议,租客和房东在租房时应秉持两厢情愿原则,任何一方不得强制交易。针对房东婉拒租赁,租客要理性处理,不得纠缠,更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强迫房东出租,否则,将触碰法律红线,无视法律将自食恶果。

知名律师周兆成指出,《民法典》第1010条规定,违背他人意愿,以言语、文字、图像、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本案中,女子向房东多次发送不雅信息,已经构成了性骚扰。房东有权要求女子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。

周兆成表示:“女子遭到拒绝后,持刀上门威胁,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。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的轻重,对女子进行相应的处罚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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