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律师追债讨债推荐:债务人没钱,起诉没用?错错错!1
发表时间:2022-06-17 19:00 债务人没钱,起诉没用?错错错!来源:山东高院;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, 版权归属原作者,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,我们将立即删除。 成都律师追债讨债事务所,经过多年法发展,汇聚众多优秀专业律师,法务工作人员,整合全国各类法务资源,为广大企业及个人在法务问题上多元化,深层次进行服务,为客户法律维权,挽回了经济损失,得到各界一致好评! 191-131-50287 为什么要起诉? (1)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根据《民法总则》第188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”。 《民法通则》第140条规定: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,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,从中断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”。 从上述规定可知,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,即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3年。如果超过3年,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,导致债权人败诉的风险。 (2)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(3)固定债权,保留证据材料 (4)迫使债务人还款 在此提醒大家: 在得知权益收到侵害后应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倘若仍觉得起诉没有作用,从而放弃起诉,当超过诉讼时效后,若再想追回财产,那机会可是微乎其微了。 更多搜索:成都律师垫资诉讼,成都追债,讨债,要债,收账,催债法律咨询,成都金牌律师诉讼+非诉讼合法清债,成都债务律师,成都催收律师,成都经济纠纷律师,成都婚姻调查诉讼维权,成都交通律师,成都刑辩律师,成都工伤律师,成都建工律师,成都税务律师,成都法律顾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