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8.1 施行: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,以包庇罪定罪处罚23
发表时间:2021-08-19 21:07 2021.8.1 施行: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,以包庇罪定罪处罚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、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已于2020年3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4次会议、2020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。第九条 本解释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。 成都律师追债讨债要债收债催债专业法律咨询,成都律师诉讼,非诉讼全国清债,成都专业婚姻调查诉讼,商业调查诉讼维权,寻人调查,成都金牌律师各类案件垫资诉讼,不成功不付费。 |